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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高樹鄉新豐國小

**學校訊息公告**(School News Announcement)

「屏東縣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導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70254號函、「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及「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參與教學卓越獎評選,特訂定本縣辦理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初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組別: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二)初選資料繳交期限: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
(三)書面審查:112年1月17日(星期二)。
(四)方案發表:112年1月31日(星期二)。
(五)培訓輔導:112年2月1日起。
三、參加對象:
(一)本縣實驗教育學校、理念學校及新課綱前導學校務必參加縣內初審(如附件)。
(二)本縣公私立高國中小及幼兒園教學團隊課程具特色且活化創新者,有志參加教學卓越獎評選之教學團隊代表參加。
(三)免送件學校:
1、長榮百合國小、同安國小榮獲110年度教學卓越金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免送件。
2、長榮百合國小附設幼兒園榮獲111年度教學卓越金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免送件。
3、和平國小、西勢國小、恆春國小、南州國中為112年度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閱讀磐石獎)複選學校,免送件。
四、初選資料繳交及配合事項:
(一)各校(園)教學團隊填妥初選文件並檢附相關資料書面資料一式8份,電子檔光碟1份。
(二)請於112年1月10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送(以郵戳為憑)至本縣屏東市唐榮國小教導處馮心怡主任(90075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41號)收,請註明112年度教學卓越初審文件,並請以電話確認08-7322306分機12。
(三)指定送件學校未送件者,仍應補件,惟不予列入初選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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