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7日臺教資(四)字第1120033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WPS Office文書作業系統,經認定應屬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各校若有安裝使用,請儘速移除相關系統。請各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如:平板、大屏、觸控液晶電視、電子白板、筆電、桌電等)是否有安裝上開文書系統,並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o0bejq)填報移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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