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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高樹鄉新豐國小

**學校訊息公告**(School News Announcement)

行政中立宣導

{{ $t('FEZ002') }} 人事兼主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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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將於同年11 月28日舉行,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二、按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請各機關學校確依中立法相關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一)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二)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三)有關公民投票案相關事項,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至基於職責受指示辦理宣傳機關政策相關事宜,或受指派代表機關表達行政機關立場之行為,則無違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四)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所屬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 (五)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告起至投票日止,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基於宣傳、造勢或拜票等意圖所為造訪活動,並應於機關學校固定辦公或處理公務之場所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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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96-02-12|

{{ $t('FEZ004') }}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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