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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高樹鄉新豐國小

**學校訊息公告**(School News Announcement)

轉知: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將於115年3月1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兼主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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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內政部於115年2月23日以台內移字第1150930559號函頒修正,並自115年3月1日生效。 二、請簡任第十職等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赴大陸地區,應依相關規定於預定赴大陸地區當日之5個工作日前填具申請表(如附件)申請, 並於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繳交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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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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